关于对考场作弊的处理,现在有了“部颁标准”。教育部日前发布了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,其中规定了14种考试作弊行为及其处理办法。我们是一个全国性考试特别多的国家,搞一个处理舞弊的“部颁标准”,应该很有必要。 看看这些规定,觉得它很细致很具体,很有操作性。更具体和细致的规定是,在14条以外还规定了考生必须坐满60分钟才准交卷,目的据说是防止考生提前退场配合场内作弊。 设想一下,如果能够照此办理,那么考场就一派清静,公正无比了。可是,问题也不能完全这样看。规定多,规定具体,往往正是对尴尬现实的回应。也就是说,现在对考场的规定越来越多,越来越细,某种程度上正好反映了现代科场的舞弊严重程度。其实规定也不是越细越好...